on 周四, 04/09/2026 - 09:22
为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活化传承传统工艺,助力乡村振兴与就地就近就业,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非遗工坊认定和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14号),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五华区乡村振兴局在全区开展了五华区第二批非遗工坊的调查、申报及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组论证评审及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现将《五华区第二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受理单位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异议受理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文化馆
地址:云兴路99号四楼
联系电话:0871—64120471
附件1、《五华区第二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
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 月7日
